关于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来返敦人员分类管理措施的通告 近期,我国局部地方出现疫情反弹,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对疫情中、高风险区来返敦人员实行分区分级、分类管理,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地区来返敦人员,到达敦煌后在太阳温泉酒店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以上核酸检测(认可来敦前7日内检测结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离开高风险区之日算起。 二、中风险地区来返敦人员,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目的地社区(村组)、单位、宾馆酒店做好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不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的,到达后在太阳温泉酒店进行临时留观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在敦煌有固定住所的,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接受驻地所在社区(村组)、单位的管理;在敦煌无固定住所的,应入住指定宾馆(太阳温泉酒店)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居家健康监测期结束前一天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可有安全有序流动。居家健康监测期从离开中风险区之日算起。 三、低风险地区(全国任何地方低风险区)来返敦人员须持有国家防疫健康码或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且14天行程数据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可在全市有序通行。 四、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乘坐长途汽车、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来返敦人员,在通过“两站一场”检疫卡口时,应主动向检疫人员报告,由检疫人员安排专用车辆转运至太阳温泉酒店;能够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宾馆酒店报告,并配合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自驾车来返敦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高风险区人员由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安排专车转运至太阳温泉酒店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中风险区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到敦煌市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配合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五、中、高风险区来返敦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报告所在社区(村组)、单位、宾馆酒店。因谎报、瞒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主要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验证,结合个人申报信息判定。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精确到县区和街道(乡镇)、无法准确判定的,认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地)来返敦人员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七、部分地区出现确诊病例,但尚未明确疫情风险等级的,如为10例以内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对其来返敦人员按中风险区管理;如为10例及以上确诊病例,或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的,对其来返敦人员按高风险区管理。 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发现高、中风险区来返敦人员未落实相关措施的,向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联系电话:15293728599,0937-5997068,5958523。